6、
程夕躲在郑集英身后,小心地探出半个脑袋打量两个陌生人。
郑集英把她从身后捞出来,往前推了两步:“夕夕,这是妈妈和爸爸。”
她还是踟蹰不前,对她来说,爸爸和妈妈是万事万物,是风雨云,是星月夜,唯独不是两个具体的人。
她向程朝投去求助的目光,程朝站在更远的角落里,低头盘玩着脚下的小石子。
“夕夕,妈妈给你带了玩具和漂亮的衣服。”
胡向云打开其中的一包行李,从里面掏出一个鼓囊囊的袋子,又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兔子玩偶。她把玩偶递到程夕手边,程夕却下意识地将手背到了身后去。
胡向云感到一丝尴尬。
她的确曾为这个女儿的出生感到一丝失望,有限的相处也并未灌注多少母爱,但漫长的时间筛去了情感的杂质,让她看清了她们之间的羁绊。
程夕曾将她的五脏六腑顶得错位,她也曾用狭窄的阴道为她的出生施压,互相折磨是母女天性,是至亲骨血,是爱和思念。
她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发挥最大的耐心、倾注最多的爱意,来弥补叁年的空白。
胡向云继续哄程夕:“夕夕,你看这是什么?是小兔子呀,我们夕夕也是小兔子对不对?”
程夕犹豫地点点头。
“那让这个小兔子陪夕夕玩好不好?”
程夕其实是很想要这个玩偶的。
她的玩具不多,郑集英给她缝的小兔子已经洗旧发白了,纽扣做的眼睛也被她抠掉了一只。眼前这个兔子玩偶雪白柔软,透明的水红色瞳孔熠熠闪烁,像她攒下的玻璃糖纸里裹藏着的光芒。
她看向程朝,程朝的眼神让人怵怵的,说不上来同意还是不同意。程夕抠了抠手指,觉得还是该听哥哥的话,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的东西。
但诱惑实在太强了,她又转头看向郑集英,郑集英拖着她的手接过玩偶,“是妈妈给你的,拿着玩吧。”
于是她开心地把兔子抱进怀里。
有了玩偶作粘合剂,程夕终于对胡向云亲近了些。
胡向云又趁机把新衣服拿出来,在程夕身上比划比划。春夏秋冬,小裙子、小外套、鞋袜内衣,从里到外样样都有,只是没一件合身的。
买的时候,她不知道程夕长到多大了,也不知道她该穿什么尺码了,心里想着买大不买小,总归是会穿到的。
只要能穿到,这份母爱就不算过期。
这厢程夕已经被玩具新衣征服,完全接纳了胡向云,倚在她怀里撒娇,那厢程朝还在闹别扭。
他为父母的离开生气,也为他们的回来生气,还为程夕的轻易投降生气。
叛徒!一个玩具而已。
程万里不像胡向云,他知道这趟回来待不了几天,无意培养父女情深,只走到程朝面前蹲下:“朝朝,想不想爸爸?”
程朝转过身背对着他假装没听见,脚下的小石子被他踢飞。
“小王八蛋,还闹脾气呢?”
程万里摸摸程朝的头,然后偷袭一般,忽然抱起他,将他举高,口中模仿着气旋的声音:“带朝朝坐飞机喽。”
程朝终究绷不住,一边尖叫,一边拍着程万里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。
“这下不生气了吧?”
程朝摇摇头。他其实想说自己已经不喜欢这个游戏了,但他很贴心地没有告诉程万里。
没有必要,说出来指不定是谁失望呢。程万里心里的程朝还停留在叁岁,可实际上,他已经长到六岁了。玩具新衣和哄孩子的话在他这里没那么奏效。
要是他像程夕一样不记事就好了。
2002年的除夕,程朝不用再搬个小板凳守在门口。郑集英、胡向云、程万里、他和程夕,五个人,终于能在小饭桌上围成一个圆。
新换的灯泡洒下明亮的光线,照亮了每个人的笑眼。
孩子终究是孩子,谁对他们好自然就亲近谁。
胡向云积攒了叁年的爱如开闸放水,汹涌而至,程朝和程夕对她的依恋自然也像火山喷发,热烈而汹涌,他们一左一右坐在胡向云身边,一个要她夹菜,一个要她喂饭。
胡向云兴冲冲地伸出筷子,却在一桌饭菜上悬停了许久。她根本不知道两个孩子喜欢吃什么,不喜欢吃什么,口味咸淡如何,一顿该吃多少合宜。
她感到挫败,甚至愧于开口询问。最后只好每道菜都夹了一些放在他们碗里,然后从剩余物来判断他们的好恶。
程朝爱吃鱼,但不吃花生;程夕只喜欢吃叶菜,不喜欢根茎。
她本该陪着他们长大,在日常生活中捕捉他们的小习惯,纠正或是放纵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在饭桌上偷偷观察和考量。
到家的第一顿饭,胡向云吃得很不是滋味,甚至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她的“审判场”。
吃完饭,她抢着去外面的水池洗碗。
夜色浓稠如墨,零零散散的爆竹声落在心头,有水滴在她的手背上,她抬起袖子拂去眼泪,心里默念着两个孩子的喜好。
鱼,叶菜,22码,兔子玩偶。
碗碟上的油污被丝瓜布擦去,在清水里过一遍,再摆到台面上。胡向云机械般操作着,一不小心擦到了手心里,其实并不疼,但她借着这个由头小声哭出来。
这只是叁岁的程夕和六岁的程朝。
再过一年呢?他们的好恶会怎么变化?22码会变成多大?兔子玩偶还会是她心爱的玩具吗?
她不会第一时间知道,要等一年到头回家之后才知道,要等他们已经长大了,她才能为时已晚地找到他们成长的痕迹。
迟了一步,她在他们的成长中总是迟了一步。
临睡前,程朝收到了叁份压岁钱,一份用红纸包着的,来自郑集英;另外两份装在小巧精致的信封里,来自胡向云和程万里。
程朝把它们小心收好,全部塞到自己的存钱罐里。
他在酝酿着一个大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