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御宅屋 > 都市言情 > 网恋对象是个神 > 第26节
  温语曼声道,脉脉地看住伏云君,红唇勾出令人不安的浅浅笑意。
  当他重新化为龙时,才察觉出了不对──龙身极长,分别坐於首尾的话,说话都要扬着嗓子,温语很不讲究地将撕开长裙,撕成高叉的款,一对白且细的长腿往龙头上跨坐,俯身问道:“我可以抓住你的角吗?”
  “……可以。”
  柔软的小手捏住龙角,她回首道:“你俩坐到尾上去吧,我不想当你们的电灯泡。”
  头一次骑龙,席妙妙乐得找不着北,自是说什么都好,封殊怜悯地看了眼急得满头大汗的伏云君,传音入密一句‘爱莫能助’,就死道友不死贫道地拉着女友坐到后边去了。
  伏云君焦虑得要掉鳞片了。
  他起飞得慢,温语更不畏高,尚有余力停伏在龙鳞之上,下巴抵着软鳞,夜凉如水,冰凉的鳞片贴了一会,竟发起烫来。他不言不语,她却不想一路沉默无话,噫地笑了一下,坏得人心头直跳:“害羞了?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“这么怕我?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“你再不说话,我要咬你了。”
  龙角和鳞片一样,白生生像玉制而成,流转着淡淡白光,非任何模型或是cg模拟出来的美,温语往前挪了个身位,思索照刻,见他真的不说话,竟一口就吻了下去,嘴唇所碰到的地方,飞快发烫。
  “你别碰我的角!”
  伏云君再也憋不住,气急败坏地制止她的举动。
  夜空荡出银铃般的笑声,如此熟悉。
  神仙没有时间观念,一切彷佛都发生在昨日,伏云君觉得自己又被玩儿了。
  赌咒发誓过再也不上凡人的当,如此这般,游戏仙间还比较好,就像,发誓再也不去隔壁班偷看那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……嘴上说不要,身体很诚实。
  让人沦陷的不是漂亮,而是特别。
  当意识到一个人对自己来说是特别的时候,他就占据了不败之地,永远对你有生杀予夺的权力。
  第30章
  龙首没羞没臊, 龙尾却是另一种画风。
  席妙妙坐在龙背上, 虽然没有角可以让她抓着,但她背后的封殊坐得很稳,她名正言顺地靠在他怀里,能够舒适地享受夜风拂面的温柔──被公主抱是很梦幻, 但要俯瞰这座城市, 还是有座骑的舒服。
  她探头出去,入目是整座s市的脉络。
  s市和港岛只隔着一条河,港岛整夜整夜地开着路灯, 那里的人也好像不用休息似的,多的是昼伏夜出的人群,倒比夜空还要像繁星。世界三大夜景之一, 原来真的那么美,距离太远了, 她在高空上, 城市的繁华灯光也映不到她脸上, 可她却看得莫名高兴。
  “封殊, 你在天上的时候, 会看下来凡间吗?”
  “不会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一瞬失落后, 席妙妙又振作起来:“那你错过了很多啊!如果我每天晚上都能看见这样的夜景, 一定会天天来看, 从日出日落黄昏夕阳看到晚上……这可是世界三大夜景之一!另外那俩是哪里来着?我不记得了, 只记得港岛的。不过没关系啦, 记住咱们华夏的最漂亮就行了!”
  封殊从后捏住她的小手, 捂得暖暖的:“我没错过你。”
  那点暖意,烧到她的脸颊上了,她另一只手掩住脸悄悄地笑起来,话题却扯开来:“话说回来,封殊你算华夏人吗?”
  “我不是人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席妙妙若有所思:“那我也算交了个老外男友了啊!“
  “不喜欢吗?”
  “有点酷,”她仰起脸来朝他笑,在万丈高空上,没有其他人看见,羞耻心好像也被留了在地面,使她格外能面对自己的欲求:“我的男朋友不是人!”
  席妙妙自觉不是温女神,这辈子没做过多少很酷的事,最酷的,可能是挣脱了家人的箝制,只身来到大都市,又和网恋的对象奔现了。在大部份时候,她都愿意一再退让,不争意气,不抢朝夕,却在特定的事上执拗得十头牛也拉不回来。
  幸好,两次决定都做对了。
  她眯起眼睛,欣赏上神线条优美的下巴,他俯首,双目黑沉沉地对准她,很具压迫感,她却一点都不怕了。
  “太幸福了,我有点不适应,”
  席妙妙嘟哝着,又想将脸埋进手里,她低下头:“你知道什么叫守恒定律吗?就是,能量不会凭空出现的,它注定了多少,就是多少,我觉得运气也是守恒的。我这个人总是不太够运气,会不会把下半生的运气都用完了啊,可能待会伏云君打个喷嚏,我就很倒霉地掉下去了。”
  像每一个普通人,很珍惜地用着自己的运气,对[人生总是有起有落落落落落落落jpg]的表情包格外有共呜感,即使得到了幸福,在夜深人静时,也会不安地疑惑──我值得这份幸福吗?它会突然离我而去吗?我承受得住吗?
  “我很羡慕温女神,她那种日天日地的自信,水来土淹的气概,也许就是我赚不了大钱的原因吧,”席妙妙又仰回他怀里,闭上眼睛:“我只能很努力很努力,维持住现有的样子,真不容易啊,每个人都让我赶紧找个男的凑合算了,可我就是不想凑合,光是坚持做自己,就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,很不酷吧。”
  “一想到世上有更多的女孩子,连做自己都做不到,就更加小心脚下每一步。”
  稍一软下来,听信了他人的安排,踏进不想要的婚姻,才是万劫不复的‘正常生活’。
  普通人,也有普通的战斗。
  跟自己,跟家人,跟这个社会的主流思想作战,筋疲力尽。
  凡人的烦恼,封殊完全没有共呜感,也难以理解。
  但这并不重要。
  只要有一颗愿意去聆听理解的心,就比99%的凡人更能给她关怀──作为一个成年人,席妙妙心知肚明,旁人是不可能百分百明白自己的。
  他想出来接话的说辞,也不太漂亮:“你要是掉下去了,我接着你。”
  “噗。”
  “以后也不用凑合了,有我在,你要是觉得我不够好,但不想跟别人凑合,跟我凑合也好,我等着你,等到你喜欢我为止,”封殊顿住,邪魅狂狷的声线里是几不可闻的紧张:“你……现在,不喜欢我吗?”
  神仙,也有办不到的事。
  他忐忑地揣测着怀中女孩的想法,那么娇小柔弱的一只,却完完全全难倒了他。
  席妙妙睁开眼,入目是他英俊的轮廓,血条又被秒杀清空了一遍。
  剑
  她忍不住冒坏水:“你猜?”
  “我猜不到。”
  “那我就不告诉你。”
  恃宠而骄的大龄少女,也有了当小公举的权力。
  封殊被折腾得没脾气,眼底是手足无措的慌乱,他不懂凡人,以为每个人都像伏云君那样喜怒无常,对爱可以轻言放弃,像友人所说的,凡人可以一日换一个伴侣,他不行,他做不到,他动了感情,就是很漫长的事。
  漫长到什么程度,连他都不知道,他寿命很长,也不曾有过爱人的经验。
  他敛眸示弱,席妙妙恋爱经验严重不足,却受过不少言情小说的荼毒,尝试嘴贱小情趣,又不像温女神深谙不同人承受不同的度,是以把男友弄得真委屈了,她也没察觉出来。
  封殊低头弯腰,另一只手亦虚扶着她,额头抵住她的肩,神威蔫了吧唧的:“我喜欢你。”
  他不懂得花言巧语,也没有高明的话术,能套出女友的真心话。
  她不肯说喜不喜欢他,他能做的,只是一直告诉她,他喜欢她:“无论你什么时候会喜欢我,我都一直喜欢你。”
  男人声线沉哑,凶暴的杀人鲸,温柔地顶了顶兔子的脸颊,呼息撩人。
  恐怕世上最负心的女人,都承受不了这样的攻势(除了龙头那个),但何况席妙妙只是一时兴起,觉得干了‘恋爱中的人应该干的事’,一下被铺天盖地的真心压倒,心脏跳到了嗓子眼,血液沸腾──大抵是晚上的海鲜麻辣烫在作崇,吃得太补真不是好事,**的资产阶级啊!
  她想捂住自己心脏,他却探上来,将她另一只手也牵住了。
  无意中,封殊的手,这下隔着席妙妙软软小小的手,压在她的不可言说的柔软上。
  只是,双方都没想到这一点来。
  他只想抱住她,而她想到的,却是明明他没用多少劲,心脏却像是要被他按坏了──她的心早已叛变,渴求地要跃到他的手心上,即使有血管箝制着,那股因他而起的波澜,却久久不能停息。
  这下子,就算三大夜景违反地理原因整齐地铺在地面上,她也没心情看了。
  “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……”
  封殊顿住,随即挫败地叹了口气:“有关系,我想你喜欢我。”
  他的头发摩娑着她的颈侧,痒得心要化了。
  席妙妙突然发现,谈恋爱真是件很折腾人的事情,以前她只有在爆肝通宵赶稿,狂灌黑咖啡的时候,才会久违地心悸。而和封殊在一起之后,心跳没来由地加速是家常便饭,动辄要从胸腔里跳出来──那些经历大事该有的反应,现在只需要他靠近一点,说几句话,就通通冒出来了。
  她再也装不下去了,嘟哝着说实话:“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啊?”
  “那是喜欢?”
  “……是啦!喜欢你,你不要一直问啊,很害羞的,能不能社会一点。”
  这时候,是顺势求亲亲的最好时机。
  可是,我们比钢筋还直的直男上神显然没抓住这个机会,逮住那句‘喜欢你’就乐得没边了。
  席妙妙尚算有点常识,她屏住呼吸,等一个亲亲。
  ……没等着。
  一分钟后,她终於忍不住:“封殊,你不觉得现在气氛很好吗?”
  “嗯?你觉得好就好。”
  天道好轮回诚不欺我,方才拿着‘喜不喜欢’装逼的席妙妙,这时完全体验到了这种滋味。底下繁华的灯光彷佛给了她力量──这个夜夜笙歌的地方,恐怕有一个师的兵力在开房吧!她怎么连跟男朋友亲一下都不敢呢?太丢人类的面子了!
  憋了半天:“那个,封殊,我觉得气氛很好,很适宜做点什么……”
  “你想做什么,我陪你。”
  “……嘶,”
  她脑补的‘上神邪魅一笑,领会了她的意思,并欺身吻得她透不过气来,问她满意吗小妖精’设想,看来是不存在的:“那个,就是,小哥哥,我想……”
  席妙妙侧过身,入目是他冷峻的脸庞,帅得她心脏又不好了。
  “想做什么?”
  他耐心问道。
  下一刻,席妙妙发现了问题所在──
  由於她的某种爱好,她在各大影视动漫作品中,见识过最多的吻戏,都是男人跟男人的。
  呃,现在让温女神教一下她,还来得及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