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御宅屋 > 百合 > 李圣 > 告白
  她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相处着,日复日,一春接一冬。
  李圣依旧写着自己的日记,依旧一无所获。
  光阴荏苒,又是一年夏季,她们毕业了,约定在一处小餐馆简单地吃个饭。
  李圣开车到时,时应和袁紫衣已经凑在一起看菜单了。
  “点好了吗?”李圣落座,问道。
  “嗯,你看看。我选了你喜欢吃的,还点了两瓶红酒*。”时应说完,把菜单递给她。
  “我不喝酒,开车来了。”李圣接过菜单,翻了一下,招呼侍者。
  “那就我俩一人一瓶,”袁紫衣和时应对了个眼神,“喝到微醺。”
  她们就着毕业的快乐和分别的一点点忧愁边吃边聊,直到酒瓶见底,红晕染上脸颊。
  李圣先是送袁紫衣回她的出租屋,陪她上楼,然后回到车上,松了口气,把车窗降下。
  今天下了一天的雨,傍晚才停。新鲜空气蜂拥涌入,带着雨后的清爽。
  她看向在副座上闭着眼睛的时应。
  “去兜风吗?”时应出声道,抬手把侧窗也降下。
  “嗯。”李圣应得轻柔。
  车平稳地开往海滨大道,速度不快,穿行在亮黄的路灯下,让轻柔的夜风拂过二人。
  绕了一圈后,李圣把车停在路边,向着海,打开天窗,把音乐切换到和缓的旋律,调整好座椅,舒适地躺着。
  时应依旧闭着眼睛,手指在膝上乱敲着。
  “我喜欢你。”
  在歌曲切换的间隙,手臂架在车窗边,探出头茫茫然看着海边休闲区各色灯光人影的李圣听到这句话,愣了一下才确定真的听到有人在说话,慢慢转回头,发现时应在紧张地看着自己。
  时应和自己玩得不错,这很好,时应没有向袁紫衣告白,这也很好,时应和袁紫衣还是朋友,这就更好了,但是,为什么会••••••
  “我以为,你喜欢的是袁紫衣。”李圣和她对视了一下,说道。
  “为什么会是她?”时应奇怪地反问。
  “你们••••••呃,很友好。”李圣说道。
  “我们只是,友好的朋友,”时应引用她的话回道,“而且她是直女。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直女。”
  “为什么喜欢我?”李圣继续问道。现在的时应会和朋友打闹,会呼朋唤友地出去玩,就像平常人一样。她不认识大学时期的时应,而这几年甚至在想现在的时应根本就不会发生以后的惨事,是自己多疑了。
  但是••••••李圣看着时应的脸,有点恍惚,到底是因为什么呢?
  “最开始是因为觉得你很好,”时应似乎是有点害羞,语速有点慢,还有点含糊“很细心,后来就越来越喜欢了••••••”
  要在一起吗?李圣想道,她自认为不是一个爱吃苦的人,再来一次,还要和时应在一起吗?如果拒绝的话,是不是就不用经历以后的心痛了。
  说实话,面对着毫无头绪的现实和可预见的伤心事,她甚至有点想跑。
  她看着时应期待的眼神,开口道:“我、我不喜欢——”
  “居然不喜欢吗?”时应截断她的话,有些震惊。
  李圣转过头看着窗外,心烦意乱。
  “我跟袁紫衣说过我喜欢你,但你似乎并不在意我,”时应说道,“但是她跟我说有时候去图书馆自习,看到我们两个的时候,你经常在看着我发呆。”
  “是吗。”李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  “你的朋友,梁祖媛。”
  “你俩认识?”李圣转头看她。
  “我们班和她们班有共同的公共课。有一次上课,她坐我旁边,问我认不认识你。我说我们是舍友,然后她笑得暧昧,说她和你是朋友,问我是不是和你在一起了。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。她说你的手机桌面是我的照片。”
  李圣拿起手机,按亮屏幕,转向她——是一张系统自带的照片。
  “桌面。”时应笑着示意她。
  李圣把手机放下。
  “还有毕业聚会上的同学,”时应越说越起劲,“散场的时候跑来问我有没有和你在一起。我问她们为什么这么说。她们说我们两个班上大课的时候看到你会坐在我身后——”
  时应凑到她身旁,继续说道:“看我。”
  李圣僵硬地转过头看她。
  “真的不喜欢我吗?”时应问道,没有移开。
  李圣一巴掌呼在她的脸上,推开她。
  时应脸抵着她的手掌,继续往她跟前凑,再次问道:“真的不喜欢我吗?”
  李圣不理她,调好座椅,系好安全带,挂倒挡。
  时应也坐好,在一旁偷笑。
  车到了时应的家楼下。
  “我一直喜欢你是因为我的喜欢都有回应。”时应说道。
  “那是我人好。”李圣试图找回场子。
  “你有没有留意到你好像很喜欢和我肢体接触?”时应侧头看她。
  “那是我表达友好的方式。”李圣试图救场,那只不过是不小心把上辈子的习惯带到这辈子来了。
  “你也会和梁祖媛贴在一起吗?”
  李圣试图想了一下那个画面,有些尴尬。
  “你也会和袁紫衣手牵手吗?”
  李圣试图——算了。
  “真的不喜欢我吗?”时应再一次问道。
  李圣按下解锁键,回答道:“不准喜欢我。”
  她看着时应失望地下车,目送她走回楼道。
  如果按照重复的流程走,她们会在同一家公司相遇,如果那样,她的拒绝就是正确的,如果拒绝了,就可以稍微有点改变,有点期待。最好的结局就是她们在平淡又乏味的生活里偶尔怀念一下老朋友。